重庆钢管架搭设常规连墙件设置办法
(1)连墙件的设置方位、数量应按通过审核、批准的专项计划承认。
(2)连墙件的安置应接近主节点,违背主节点的方位不应大于300mm。
(3)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,当不能水平设置时,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联接,倾斜角不得逾越15度,连墙件宜刷黄黑警示漆。
(4)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初步设置,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,应选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。
(5)开口型脚手架的两头有必要设置连墙件,连墙件的笔直距离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,并且不应大于4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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